2014年10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市大建设暨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城市大建设暨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努力下,我县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市评比中获得第一名,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大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会议同时指出,我县城市大建设暨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部分保障房建设速度较慢、供需矛盾较大、保障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会议建议:
(一)充分认识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城市大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梦。保障房建设是城区百姓最关心的民生工程。要把保障房建设作为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群众安居问题,改善居住环境的民心工程来抓。要抓住政策机遇,统筹谋划,争取在全市率先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质和形象不断提升。
(二)切实解决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要完善规划设计,解决保障房位置、户型问题。要统筹规划,科学选址,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二要加强重点地块的搬迁力度,解决超期安置问题。抓紧研究解决酒精厂等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速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市入园工作,加快保障房建设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解决部分保障房质量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承建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建筑质量问题,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四要加强物业管理,解决保障房小区环境差的问题。探索政府引导下的社区参与物业管理模式,改善安置小区居住环境;五要完善保障房的实物配租工作,解决准入退出机制问题。健全保障房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保障房使用资格条件,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增加社会知情面,畅通监督渠道,确保保障房的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六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解决群众生活问题。要加大保障房周边市场、公共交通、医院、银行等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居民购物、出行、就医等现实问题,方便群众生活。
(三)加强领导,促进保障房建设和管理良性发展。要强化领导,建立定期和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算好财政投入产出账,认真研究解决超期过渡费过大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严肃处理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关于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但个别单位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配合不够紧密、办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以目标考核为抓手,落实责任主体。要严格目标考核标准,细化考核细则。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县政府领导成员领衔办理制度,落实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确定专人承办,认真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二)要以代表满意为目标,提高办理质量。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过程中,要求面商率必须达到100%,承办单位要反复与代表进行磋商,了解代表意愿,有针对性抓好办理工作。凡是能落实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好;落实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逐步办理落实;确实因为政策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落实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对每一件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必须在认真办理的基础上,向代表作出答复,并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代表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议案和建议等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向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交上一个圆满的答卷。
(三)要以构建良性工作机制为基础,强化各方协调。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五河县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回访反馈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人大、政府共同督办,人大代表全面参与,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关于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连续两年获得“三县四区”环保工作考核第一名,为保护和改善五河环境,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会议同时指出,我县环保工作还存在着减排压力大、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对下一步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建议:
(一)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领导认识与群众认识、主管部门责任与协管部门责任的关系,增强环保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以解决重点环保问题为前提,改善生态环境。一是以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为重点,加强水环境的治理。加强城乡地表水厂取水口的环境整治,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加大饮用水水质监测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情率和参与度。加强沱湖、浍河等河流的水质监测和治理,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抓紧建设备用水源,适时启动第二水厂建设。二是以提高空气质量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要依法限期整治燃煤小锅炉。要加大对街边烧烤餐饮场所整治工作力度。要加强对现代牧业沼液排放、粪便处理的监管,督促其健全污染源整改措施,努力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加强秸杆综合利用,建立秸秆禁烧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达标治理工作,优化县城环境。环保部门要及时公布环境监测质量数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健全申诉举报渠道,提高全社会参与环保意识。三是以垃圾处理场搬迁为重点,加强固体垃圾处理。加快垃圾处理场的搬迁工作,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垃圾处理场,实现垃圾分类和废弃垃圾无害化处理。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建设饮食园,加强“好吃一条街”、大排档集中整治,实现其入园规范管理,方便集中处理饮食垃圾。要加强县城老城区、老小区垃圾处置工作,积极创建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四是要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为保障,强化污水处理。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施工,提高治理能力。加快污水管道建设,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尽早实现雨污分离。加强园区污水排放管理,加大环境监察频次,对违规排污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增强企业规范排污意识。
(三)以建立环保工作合作机制为基础,强化部门配合。要加强领导,健全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环保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环保突发性事件,提高处置能力。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避免环保部门孤军作战;要加强环保部门能力建设,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014年10月30日